2025年12月6日
罗马书 21
读经:罗马书7章
灵修分享:罗马书7章14-25节
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,但我是属乎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。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倒去做。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就应承律法是善的。既是这样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,在我里头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。因为,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愿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里头的罪做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为善的时候,便有恶与我同在。因为按著我里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欢神的律;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。我真是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?感谢神,靠著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。这样看来,我以内心顺服神的律,我肉体却顺服罪的律了。
「我真是苦啊!」这是保罗代表整个人类,心灵发出的痛苦呼喊。保罗以第一人称「我」,阐述挣扎与矛盾的信仰生活。这个「我」,究竟是指在大马色路上遇见主以前的扫罗,或是经历主以后的保罗呢?
当我们进一步阅读经文,会发现这个「我」何尝不是在信仰旅程中有所挣扎的每个信徒。保罗说:「我有行善的意愿,却没有行善的能力。」你理解这句话吗?信主后,岂不因信称义,被圣灵充满吗?怎么会有行善由不得我的情况呢?平心而论,谁没有过怀疑与挣扎呢?相信大多数人都有类似经验,明明知道是不好、不可以做的事,最后还是去做了,甚至为做这事找藉口来合理化自己的行为。事实上,这是自我蒙蔽,不愿承认与面对自己的缺失。
这段经文不仅让我们看见保罗的挣扎,也帮助每个真诚面对信仰和生活的信徒,真实看见自己的挣扎。尽管每个人挣扎的程度与关注焦点有所差异,但这种「由我,由不得我」的情况,确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持续发生。很多时候,我们或许会轻易将它归咎於罪,落入善恶二元论的观点,好像这样想会让我们觉得好过一点。但是,保罗却是强烈表达出人被罪挟制的挣扎,靠自身并无法挣脱。这必死的肉体,唯有倚靠救恩,才能存活。
保罗最终所要表达的,就是上帝的救恩。唯有上帝恩典的救恩,能够藉著主耶稣基督拯救我们。即便我们处在恶中,又向恶靠近,然而上帝怜悯我们,藉著耶稣基督使我们与上帝能恢复合宜的关系。保罗这么说,并不表示我们什么都不用做,单单倚靠耶稣就好。
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曾指出,我们既是义人也是罪人,藉著耶稣基督的救恩,我们靠这恩典称义,却无法免除我们依然是罪人的身分。因我们心灵固然愿意顺服,肉体却往往不受控制,并不会因我们已经受洗成为基督徒就全然改变,我们依然会落入「由我却又由不得我」的挣扎中。也因意识到自身的挣扎,我们更需要倚靠圣灵的帮助,使我们能往善靠近,而渐渐远离恶。这个善恶的拉锯战,常在我们的内心上演。一旦我们松懈了,心就可能向恶偏一些。当我们发现连自己的意志都无法胜过恶时,唯有亲近上帝、倚靠圣灵的帮助,才能藉著基督的救赎恩典,使我们脱离罪的挟制,为必死的身体开创一条新的活路。
同心祷告
亲爱的圣灵,祢知道我时常处在善与恶的交战中,实在要承认在我里面没有良善,求你赦免我,使我们重新得以完全。奉耶稣得胜的名祈求,阿们!
2025年12月4日
罗马书 20
读经:罗马书7章
灵修分享:罗马书7章7-13节
这样,我们可说甚么呢?律法是罪吗?断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「不可起贪心」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然而,罪趁著机会,就藉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;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来叫人活的诫命,反倒叫我死;因为罪趁著机会,就藉著诫命引诱我,并且杀了我。这样看来,律法是圣洁的,诫命也是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。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吗?断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显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诫命更显出是恶极了。
圣灵来不是要废掉律法,正如主说「我来了不是要废掉律法,而是要成全律法」。是要藉著圣灵成全,所以圣灵是真正成全主应许的那位。
律法虽然能「叫人知罪」,却没有能力使人胜过罪。因为律法是靠我们自己来做,我们的肉体一行动,罪就得著「机会」了,所以律法既不能让人得救、也不能使人成圣。而恩典是我们不做,单单让神来做,所以罪就得不著「机会」。罪做工的方法是「借著诫命叫诸般的贪心在我里头发动」,引动人心里的悖逆本性,越是被神禁止的事,人越想去做,对於我们的「旧人」来说,「偷来的水是甜的,暗吃的饼是好的」。「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」--大部分人平时感觉不到自己的罪。神赐下律法的目的,并不是拦阻罪、除掉罪,补救罪的后果,乃是让罪的本质有机会暴露出来,并且让人更深地体会到罪的可怕。
「我以前没有律法是活著的」,一方面,因为没有定罪的根据,我们就可以继续自以为义地生活;另一方面,我们里面深层的罪性还没有机会暴露。正如亚当原本并不知道自己不顺服,直到有了「不可吃」的诫命,他才发现自己不能顺服神。「诫命来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」:一方面,是律法使我们知罪,罪也在里面不断控告我们,使我们不能继续自以为义地坦然活著,并且越努力改善、越挫折失败,以致对「旧人」彻底绝望;另一方面,律法唤醒了我们「旧人」不肯顺服的悖逆本性,越是有律法约束,我们越是不服、越想尝试,结果「罪的工价乃是死」。
上帝藉著摩西颁布法律,原本是要使人知罪,法律的命令本是神圣、公平、良善的,为要使人得到生命,但是,罪却在法律的条文规章中活跃起来。也就是说,罪藉著法律的命令找机会诱骗人,在法律上越是禁止的事,就让人越想去试一试。就如一个小孩子,你愈对他说「不」,他愈是要做;不说还好,说不准这样那样,他更想要尝试。所以律法可以叫人知罪,却不能叫人胜过罪,反而引发人心去触动律法。因此,我们需要圣灵的工作,唯有圣灵能在我们生命中,叫我们为罪、为义、为审判,自己责备自己,当我们愿意让圣灵掌管我们的生命,才能够过圣洁的生活。
同心祷告
主,求你的灵来光照及洁净的工作,使我再次从罪的权势中得到释放。祷告奉耶稣得胜的名祈求,阿们!
2025年12月2日
罗马书 19
读经:罗马书7章
灵修分享:罗马书7章1-6节
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晓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时候吗?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著,就被律法约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归於别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,虽然归於别人,也不是淫妇。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藉著基督的身体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们归於别人,就是归於那从死里复活的,叫我们结果子给 神。因为我们属肉体的时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恶欲就在我们肢体中发动,以致结成死亡的果子。但我们既然在捆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,叫我们服事主,要按著心灵(心灵:或译圣灵)的新样,不按著仪文的旧样。
保罗强调法律对人的约束是人活著的时候才有效力。因此,对於那些因为受洗而与基督同死的人,法律的效力就无法再约束他们。为此,基督徒的行事为人也不再依照法律条文的旧方式,而是依照圣灵的新指示来事奉上帝。法律并不会因死亡而废除,但由於人的死亡,法律会失去它对人的效力。也就是说,受洗归入基督的信徒,不再依循这些法律条文而活,乃是依循圣灵的新指示来生活。
犹太人想以克己遵守法律的方式蒙上帝称义,是不可行的,因为法律反倒会激发人犯罪的欲念。若按著遵守法律以达到被称义的想法,面对繁文缛节的法律条文,不小心违背了,就必然陷入罪责,法律反倒成了我们被定罪,远离了称义的可能。
当受洗成为基督信徒时,因著上帝慈爱的恩典,就脱离了法律的束缚;藉著信耶稣基督,我们被认为是义人,不是倚靠繁文缛节的法律条文,而是因著上帝的恩典而被称义。很多信徒的难处,未信主前是按世界的价值观生活,虽不满意,但也不知道有什么别的出路。所以有人向他们传福音时,很兴奋地立刻接受基督作救主;但信主后就面临到,没人教导他们每天依靠圣灵生活,所以又回到以前生活的方式。
新的生活乃是倚靠圣灵的新样,而不是仪文的旧样。然而,我们却很容易再次落入旧有的心态,以一种行善积功德的态度来面对信仰。我们可能以为,不够虔诚,缺乏祈祷,没有读经,就无法得到上帝的帮助,而把参与聚会和服事当作一种绩效,为要让上帝看见并得到称赞。这就还是保留对价关系,认为只要奉献够多,祝福也会更多。按著圣灵的新样而行,是出於我们的甘心乐意,不是为求得同等的好处,也不是带著罪疚感而行,乃是为了回应上帝白白赏赐的恩典。保罗也特别提到,当我们不再依照法律条文的旧方式,而是依照圣灵的新指示来事奉上帝,便能结出圣灵的果子。
同心祷告
主,我感谢你,因为你就是那位又真又活的神。求主将我们从仪文的规条中释放出来,能够天天按照圣灵的引导生活,使我不再满心战兢地就近上主,而是能坦然无惧地与上主亲近。奉主圣名祈祷,阿们。